个人经营性贷款

产品定义:个人经营性贷款指贷款人向借款人个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创业、展业等所需的贷款。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法律或政策禁止投向的贷款用途。

贷款对象和条件:个人经营性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一般应在60(含)周岁以下,抵(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身体健康,年龄可放宽到65(含)周岁;

(二)在本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户、小企业主等;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品行端正;

(五)借款人在当地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经营合法合规,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有充足的还贷来源和良好的还款意愿,能按期还本付息;

(六)提供本行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担保,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已婚自然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人配偶必须承诺履行共同还款责任;担保人的年龄条件参照借款人年龄执行;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合理的资金需求、偿还能力、担保措施等综合确定;

(二)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贷款期限;

(三)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前提下,按我行的有关利率文件执行。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第三人保证、第三方企业法人(含担保公司)保证或组合式担保。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取按季(月)分次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归还;也可选择一次性利随本清方式归还。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选择按月(季)等额法,选择按季(月)分次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方式归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