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31日,我们党的一次重要会议——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召开。
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
会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推进这项重大战略任务顺利进行,会议还列出具体要求:
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那么,如何更好地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从习近平的一系列讲话中探寻答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分别是什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